辞退人不给工资吗
一、辞退人不给工资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是需要依法支付工资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仍未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另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总之,辞退员工后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保障自己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二、辞退的人能买票吗
被辞退的人通常是可以正常购买车票的。辞退本身并不影响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购买各类公共交通车票的权利。
只要其具备有效的身份证件,无论是居民身份证等法定证件,就能够前往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等渠道购买车票。在购票过程中,系统主要验证的是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购票人身份明确,便于乘车管理和安全保障。
但如果因涉及某些法律纠纷或特殊情况,比如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可能会对其购买车票等行为作出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被辞退者若处于相关限制范围内,就无法购买特定类型车票(如高铁一等座、飞机票等)。所以,单纯的被辞退这一行为不必然导致不能买票,需综合考虑是否存在其他限制因素。
三、辞退孕妇如何处理
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若孕妇遭遇非法辞退,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二是若不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妇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裁决,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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