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房子擅自出售能否要的回来
一、共同共有的房子擅自出售能否要的回来
共同共有的房子,一方擅自出售,能否要回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购买该房屋的第三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售方是擅自处分,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构成善意取得。此时,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给第三人,共同共有人一般难以直接要回房屋,但可以向擅自出售房屋的共有人主张赔偿损失。
其二,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明知出售方是擅自处分,或者未支付合理价款,或者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共有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要回房屋。
总之,共同共有的房子被擅自出售后能否要回,关键在于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共同共有的房子擅自出售可以否要的回来
共同共有的房子,一方擅自出售,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分析。
若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且受让方为善意第三人,即受让方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方系无权处分,同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那么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受让方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房屋难以要回。但擅自出售房屋的共有人需对其他共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擅自处分行为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
若受让方不构成善意取得,比如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无权单独处分该房屋,或者未支付合理对价等,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在此情况下,其他共有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进而要回房屋。
总之,共同共有的房子被擅自出售后能否要回,关键在于受让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三、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怎么做
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式:
一是协商分割。共有人之间可自行协商,按照各自意愿对房产进行分割,比如确定各自的份额,或者由一方取得房产并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补偿等。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二是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考虑房产的来源、共有人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如果房产不宜进行实物分割,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按照房产价值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房产,即使存在约定不得分割的情形,也可请求分割。比如共有人严重侵害其他共有人权益等。
总之,共同共有房产分割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原则,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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