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公司名义诈骗怎么判

2025-11-24 22:22:46 法律知识 0
  打着公司名义诈骗怎么判?打着公司名义诈骗,实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财,按诈骗罪定罪。量刑依金额和情节定,三千至一万属数额较大,三万至十万为数额巨大,五十万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有严重情节会从重处罚,特定单位诈骗也追刑责。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打着公司名义诈骗怎么判

   打着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实际是个人或部分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通常按诈骗罪定罪处罚。量刑依据诈骗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或有累犯等其他严重情节,法院会从重处罚。另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也按诈骗罪追究上述人员刑事责任。

   二、17岁境外诈骗怎么判的

   17岁实施境外诈骗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境外诈骗,其量刑与诈骗数额、情节等密切相关。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17岁实施境外诈骗,司法机关会根据其参与诈骗的具体金额、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量刑。由于其为未成年人,会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同时,司法实践中也会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可能会结合具体情况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三、无效合同属于合同诈骗吗

   无效合同并不必然属于合同诈骗。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违反法律规定,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无效合同与合同诈骗存在一定关联,当合同无效是由于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且目的是非法占有对方财物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比如,一方虚构项目事实与另一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预付款后逃匿,这种合同既是无效合同,也构成合同诈骗。然而,若合同无效是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内容涉及违法交易等情况,并不构成合同诈骗。所以,不能简单认定无效合同就属于合同诈骗,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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