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取保候审
一、如何终止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终止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和程序:
一是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办案机关应及时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决定的,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需将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时,执行机关应退还保证金。
二、怎么证明取保候审
证明取保候审通常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会收到由司法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这是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它明确记载了被取保候审人的基本信息、涉嫌的罪名、取保候审的具体期限等关键内容。
2.保证金或保证人相关材料:若以缴纳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会有缴纳保证金的凭证,能证明按照规定提供了保证金;若是采用保证人保证,相关的保证协议、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明依据。
3.遵守规定的证明: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及时报告等。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能证实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了规定,这也间接证明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4.通讯记录等: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相关的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若涉及取保候审的内容,也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通过收集上述这些相关材料,可有效证明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三、取保候审未判刑吗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不判刑。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有可能被判刑。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案件会继续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经法院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相应刑罚;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取保候审和是否判刑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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