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和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婚内和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婚内和离婚房产过户的情况不同,方式也有所区别。
婚内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名下房产过户给另一方,可直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一般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过户协议书等材料。双方需共同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无误后,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等费用,即可完成过户。此过程中,因是婚内财产约定过户,通常无需缴纳契税等税费。
离婚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形。协议离婚的,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之后,双方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法院判决书强制过户。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对方配合。过户时可能涉及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二、离婚房产证加名字可以吗
离婚后房产证能否加名字,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存在抵押,通常不能加名。因为在抵押期间,房屋产权处于受限状态,加名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实际操作中银行等抵押权人一般不会轻易同意。
若房产无抵押等限制情况,可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加名。以赠与为例,双方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以买卖方式加名,则要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再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不过,离婚后加名还需考虑双方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房产的约定。若协议或判决明确房产归属,一方擅自加名可能违反约定,需先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无法协商,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离婚女方会分不到房产吗
离婚时女方是否分不到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通常无法分得该房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有。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若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女方按出资份额享有相应权益。
此外,若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协议执行。若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可能分不到。
总之,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房产,取决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以及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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