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送的房产怎么过户
一、离婚赠送的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赠送房产过户,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准备材料。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赠与条款)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房产赠与内容,应先补充协议并进行公证。
第二步,办理析产公证(可选)。如果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可不办理析产公证;若未公证,双方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第三步,申请免征契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税务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免征契税证明。
第四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填写表格,缴纳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交易中心对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步,领取新房产证。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产过户完成。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过户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专业律师。
二、离婚房产不变更房产行吗
离婚房产不变更存在一定的可行性,但也有诸多风险。
从可行性角度看,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离婚后必须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维持房产现有登记状态,法律不会干涉。例如,双方为了孩子上学等原因,暂时不改变房产登记。
然而,不变更房产登记存在较大风险。其一,物权以登记为准。若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方可能私自将房屋出售、抵押。即便另一方有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也可能面临向第三人追讨房屋的复杂法律程序,权益难以保障。其二,对于未登记方,若日后涉及房产的使用、处分等,可能会遭遇诸多不便,甚至可能无法顺利行使相关权利。
所以,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建议离婚后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三、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共同吗
夫妻离婚时,房产可以共同拥有。
在法律层面,离婚并不必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在离婚后继续共同拥有房产,法律是允许的。这种共同拥有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协议中需清晰写明双方对房产的权益份额、使用方式、管理责任等重要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若夫妻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诉讼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如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某些情形下,法院也可能会考虑维持房产共同共有的状态,特别是当分割房产会对双方或子女的生活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时。
不过,共同拥有房产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一方可能擅自处分房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矛盾等。所以,若选择共同拥有,双方应在协议中对相关问题做好明确约定,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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