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是给钱吗
一、离婚时房产分割是给钱吗
离婚时房产分割不一定是给钱,有多种处理方式:
1. 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对方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将房屋判给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按照房屋市场价值及对方应得份额,给予对方相应的金钱补偿。
2. 出售房屋分割款项: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 共同共有房屋:双方也可协商决定继续共同拥有房屋,按份共有该房产。这种情况适合双方对房屋使用有共同需求,且能够就使用方式、权益分配等达成一致。
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分割,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律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过错情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房产可以写给子女吗
离婚房产可以写给子女。在法律层面,夫妻双方对共同房产拥有处分权,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房产赠与子女。
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根据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子女愿意接受,这种赠与就是有效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完成相应的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并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若判决房产归子女所有,同样要办理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赠与子女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赠与人不能单方面反悔。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因此,夫妻在决定将房产写给子女时,要充分考虑清楚。
三、离婚房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房产协议能否反悔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协议离婚中,离婚房产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当事人可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未登记前它只是成立而未生效,当事人有反悔权利,可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在诉讼离婚中,若法院已就房产分割作出判决,当事人不能反悔。若不服判决,可在规定上诉期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审理。若判决已生效,则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但启动再审程序条件较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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