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负责任人是谁啊怎么赔偿
一、医疗事故负责任人是谁啊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责任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确定赔偿责任时,需先经专业鉴定明确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具体赔偿:
1.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2. 误工费依患者固定收入或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长。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按陪护天数及相关人员收入计算。
若构成残疾,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数额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医患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医疗事故找法人还是负责人处理好
1. 医疗事故处理中,法人与负责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相应责任,但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法人是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的主体,在重大决策、整体协调等方面有责任;负责人通常指直接负责医疗业务等工作的人员。
2. 一般而言,先与负责人沟通处理较好。因为负责人更直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涉及人员和环节等详细情况,能较快提供初步信息和解决方案。
3. 同时,也不能忽视法人。法人在协调资源、推动后续处理流程、承担最终责任认定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在与负责人沟通后,根据情况适时与法人协商,共同推动医疗事故妥善解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明确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并落实赔偿等事宜。
三、医疗损害纠纷医药费由谁承担责任
1. 一般情况下,医疗损害纠纷中,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那么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若患者自身对损害结果也有一定过错,比如未如实告知自身特殊病史等,根据过错程度,可能会相应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患者需自行承担一部分医药费等损失。
3. 如果是由于药品、医疗器械等缺陷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可向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者、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生产者、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追偿。最终医药费等责任承担要依据具体的过错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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