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号的区别
一、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号的区别
1. 保护客体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包括产品、方法或其改进,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等结合所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同样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创造性要求相对发明专利低。
2. 审查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一般2 3年甚至更久。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周期较短,通常6 10个月左右。
3. 权利稳定性不同:
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相对较高。
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过实质审查,在后续可能面临被宣告无效的风险,权利稳定性相对较弱。
4. 保护期限相同: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均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二、外观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和联系
1. 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专利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注重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涵盖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等,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审查程序不同:
外观专利初审不进行实质审查,授权较快,一般4-6个月左右。
发明专利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通常2-3年甚至更久。
3. 稳定性不同:
外观专利稳定性相对较弱,若他人能证明其外观设计与已有设计实质相同,可能导致专利无效。
发明专利稳定性较强,经过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专利权利较稳固。
联系在于它们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都能为权利人带来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三、发明专利的生效日期从何时算起的
发明专利的生效日期从授权公告之日起算。
具体如下:
1. 申请阶段: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后,进入受理、初审等流程。
2. 实质审查: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若符合要求则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3. 授权公告:经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会发布授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发明专利生效。在此之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该专利。例如,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后,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即构成侵权,甲公司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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