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撤销房产赠与

2025-12-21 05:22:59 法律知识 0
  离婚后如何撤销房产赠与?离婚后撤销房产赠与分情况处理。未过户,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前一般能撤销,公益、道德义务或公证合同除外;已过户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但有法定情形可撤销,赠与人需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合同有可撤销事由,受损方可请求变更或撤销。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如何撤销房产赠与

   离婚后撤销房产赠与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房产产权变更登记前,赠与人一般能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法定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若赠与合同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如因重大误解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二、结婚后离婚前房产怎么分

   结婚后离婚前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形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无约定:此房产属于婚前购房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产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若双方对份额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分割。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5.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房产分割还需考虑实际出资、还贷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对家庭贡献等因素。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两人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房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双方也可协商按一定比例分割。

   4.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双方对房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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