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利益条款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利益条款有哪些
保险合同利益条款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类型保险的利益条款存在差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 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时期,可获约定金额;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能领取相应赔付;还有分红,若为分红型人寿保险,投保人可参与保险公司红利分配。
2. 健康保险:涵盖医疗保险金,用于报销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得赔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伤病导致失能,可获得收入补偿。
3. 财产保险:有财产损失赔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施救费用赔偿,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可获补偿;第三者责任赔偿,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需仔细研读利益条款,明确权益和保障范围,以选择契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二、保险合同属于诺诚合同吗
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成立通常不以交付保险费为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这表明,只要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无需等到投保人实际交付保险费。
例如,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审核后同意承保,此时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即使投保人尚未缴纳保费,在某些情况下(依合同约定)保险责任期间也可能已经开始。若发生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或给付责任。
所以,从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和法律规定来看,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三、公司是否给购买保险合同
公司是否购买保险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指的是社会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法律强制要求,公司不履行会面临法律责任,如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会被罚款。
若指商业保险,公司并无强制购买义务。不过在一些行业,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会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像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是否购买商业保险,通常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行业特点、风险评估等自主决定。
若你所在公司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可与公司沟通,要求其补缴。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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