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一、北京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在北京,辞退员工的补偿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无过失性辞退:出现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
3.过失性辞退: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4.违法辞退: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北京辞退最高补偿多少
在北京,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最高补偿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若属违法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合法辞退情形下,一般按正常经济补偿标准执行。比如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解除合同等,按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上限同样受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及十二年年限的限制。
所以,北京辞退员工的最高补偿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乘以12个月再乘以2(违法辞退情形)。具体补偿数额需结合实际工资、工作年限等确定。
三、北京病假辞退怎么补偿
在北京,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情况需分情形来看:
1.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若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上述经济补偿标准。
员工要维护自身权益,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病假情况、辞退事实等的相关证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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