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要孩子女方用出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男方要孩子女方用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女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不过,若双方协商一致,女方可不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出现孩子实际生活费用增加等合理情形,孩子仍有权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什么情况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与另一方达成协议,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且该协议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另一方可不支付。
第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方因重大疾病、伤残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依法不支付。
第三,被收监改造。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收入,客观上无法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可暂时不支付。
第四,孩子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完成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虽未满十八周岁但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另一方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需注意,即便存在上述情况,不支付抚养费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若情况改变,有能力支付时,仍应支付。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咨询一下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需根据不同情况判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若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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