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通常,只要出现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法定情形,就可提出申请。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有正当理由。司法实践中,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如物价上涨、生活成本提高等。
若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子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
所以,并非依据离婚时间来确定能否申请增加抚养费,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二、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起诉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在判决时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
三、离婚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重大健康问题,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时,为保障孩子的成长,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直接抚养方对孩子不管不顾,甚至打骂孩子,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尊重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若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可变更抚养权。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属于兜底条款,如直接抚养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利于孩子成长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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