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孩子抚养权能不能变更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孩子抚养权能不能变更
离婚协议约定的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能自行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实现抚养权的变更,此方式简便高效,能体现双方意愿。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总之,孩子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变更,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可以通过放弃孩子抚养权逃避支付抚育费吗
不可以通过放弃孩子抚养权逃避支付抚育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会因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或抚养权归属而消除。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即使放弃抚养权,也不能免除支付抚育费的责任。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如果一方不履行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抚育费数额。若判决后仍不支付,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从其收入中扣除相应费用。所以,放弃抚养权不能成为逃避支付抚育费的借口,父母都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三、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确定
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为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确定抚养费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随着子女成长,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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