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2026-01-03 03:44:23 法律知识 0
  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许可的区别是什么?注册商标转让与许可有多处区别。转让是所有权彻底转移,合同类似买卖,受让人自主决定使用;需双方申请、核准公告生效。许可只是使用权暂时让渡,合同如租赁,被许可人使用受限;许可人备案合同,但备案不影响生效。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许可存在多方面区别:

   -权利转移程度: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权的彻底转移,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不再拥有该商标的任何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商标所有人。而注册商标许可只是使用权的暂时让渡,商标所有权仍归许可人,被许可人仅在约定范围内使用商标。

   -合同性质:转让合同本质是买卖合同,类似于商品的买卖,商标如同商品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许可合同则是租赁合同,许可人将商标使用权租给被许可人一定时间和范围使用。

   -法律后果:转让后受让人可自主决定商标的使用、处分等,如再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许可使用中,被许可人需按合同约定使用商标,使用方式、范围等受严格限制。

   -程序要求:商标转让需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公告后才生效。许可使用中,许可人应将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但备案并非许可合同生效的要件。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了商标怎么办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后,商标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转让商标:可将商标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转让时,转让人和受让人需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局核准转让后,会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商标权自公告之日起转移。

   2.办理移转:若个体户注销后有承继其权利义务的主体,可办理商标移转。移转手续与转让类似,但依据的法律事实不同。

   3.放弃商标:若不打算对商标进行处理,也可选择放弃。不过一旦放弃,该商标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在商标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前,应尽早规划商标的处理方式。若在营业执照注销后未及时处理商标,后续可能会面临复杂的手续和问题。同时,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时,要严格按照商标局的规定和要求准备材料、履行程序,以确保商标权利的合法转移。

   三、地理标志可以作为哪种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地理标志如果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注册人应是对所报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若地理标志以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注册人应为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且其成员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应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

   总之,地理标志在商标保护途径上,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以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形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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