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超过诉讼时效侵权人是否还需要赔偿
一、著作权超过诉讼时效侵权人是否还需要赔偿
著作权超过诉讼时效,侵权人是否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依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若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且法院查证属实,那么侵权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法律设立诉讼时效制度,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然而,若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即便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请求停止侵权的主张仍会得到支持。对于赔偿部分,若侵权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可能会判决侵权人进行赔偿;若侵权人提出该抗辩,对于起诉之日向前推算时效期间内的侵权损害,法院会支持赔偿请求,超过此期间的则不再支持。
所以,著作权超过诉讼时效后,侵权人不一定不用赔偿,要根据侵权行为状态、侵权人是否抗辩等具体情况判定。
二、销售侵犯著作权产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销售侵犯著作权产品需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上,销售者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侵权人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都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一定数额赔偿。
行政责任方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刑事责任角度,若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违法所得数额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销售者若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可能承担停止销售等其他责任。
三、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方面: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将软件向社会公开。
2.署名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软件开发者可在软件上署真名、笔名等。
3.修改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对软件进行修改完善。
财产权方面:
1.复制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软件著作权人最基本的财产权之一。
2.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5.翻译权,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上述部分或全部权利,并获得报酬,也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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