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争夺的案件,可以一直诉讼吗
一、抚养权争夺的案件,可以一直诉讼吗
抚养权争夺案件一般不可以一直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抚养权纠纷,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通常情况下,当法院对抚养权归属作出生效判决后,该判决具有既判力。这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反复提起诉讼。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出现了新的事实和理由,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像虐待、遗弃孩子,或其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很好地抚养孩子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但这种诉讼并非无限制的,需要有切实合理的新情况、新理由来支撑。如果仅仅是出于主观意愿,没有合理合法的新事实,法院一般不会受理重复的抚养权诉讼。所以,抚养权争夺案件不能随意一直诉讼,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依法提起变更之诉。
二、夫妻之间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要
夫妻离婚后索要孩子抚养费,可通过以下途径:
1.协商解决:双方可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进行沟通协商,签订抚养费协议。这是最便捷的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利于后续履行。
2.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有关部门或组织调解,如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能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3.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精神病人离婚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精神病人通常难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精神病人因精神方面的问题,可能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健康的成长引导。抚养孩子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对孩子进行教育、保护的能力。而精神病人在认知、行为控制等方面存在障碍,其自身生活或许都需要他人照顾,不具备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
不过,如果该精神病人病情轻微,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能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且孩子长期与精神病人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等特殊情形下,也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但需向法院充分举证证明自身具备抚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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