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跟被判有什么区别
一、拘役跟被判有什么区别
拘役与判刑(一般指有期徒刑等刑罚)有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拘役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而判刑适用范围更广,涵盖从较轻到严重的各类犯罪。比如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可能会适用拘役;而抢劫、杀人等严重犯罪多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执行场所: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执行。判刑如果是有期徒刑,通常在监狱执行。
3.期限:拘役期限较短,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判刑中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4.待遇:拘役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监狱中需要进行劳动改造,无回家探亲的相关待遇。
5.法律后果: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罪,一般不构成累犯。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二、拘役还未执行怎么处理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若拘役还未执行,有以下处理情况:
-疾病等特殊原因:罪犯出现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或在执行过程中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逃避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后,为逃避拘役处罚而故意躲藏、逃避执行,司法机关会采取追捕措施。一旦将其抓获,会立即执行拘役,且可能因妨碍司法执行,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正常待执行:若不存在特殊情况,罪犯会在规定时间内被交付至指定场所执行拘役。在此期间,罪犯需遵守相关规定,等待执行安排。
三、拘役并判缓刑怎么处理
被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需按以下要求处理:
-遵守考察规定:犯罪分子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定期接受考察: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缓刑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在此期间,社区矫正机构会对罪犯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履行附带义务:若判决中有附带民事赔偿等义务,犯罪分子需按判决要求积极履行,否则可能影响缓刑的执行。
-可能的处理结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如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无新罪或漏罪,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拘役刑罚;若犯新罪或发现漏罪,会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作出判决,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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