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的从犯怎么判
一、团伙诈骗的从犯怎么判
团伙诈骗中从犯的量刑需依据多个因素综合判定。
首先,以诈骗犯罪的整体数额及情节确定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相较于主犯,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结合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表现、对犯罪结果所起作用大小等多方面进行考量。
若从犯在犯罪预备阶段就参与,或仅为犯罪提供少量帮助,且诈骗数额刚达较大标准,可能会从轻处罚,如适用缓刑或判处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若参与程度较深,但相较于主犯仍为次要作用,且诈骗数额巨大,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减轻处罚。
二、团伙诈骗怎么按金额量刑
团伙诈骗按金额量刑需依据诈骗金额及各成员在犯罪中的作用综合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团伙诈骗,首先区分主犯与从犯。主犯需对团伙诈骗的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按照相应量刑幅度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在对应量刑幅度基础上,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按照其参与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其他情节,如是否退赃退赔、有无自首立功等,综合确定最终量刑。
三、郑州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在郑州市,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将予以立案追诉。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价值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对应的量刑幅度有所不同。
“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存在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的,也会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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