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立案了,还需要联系法官吗
一、强制执行立案了,还需要联系法官吗
在一般的情形之中,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实施强制执行的请愿状后,经过人民法院谨慎且慎重的审查,只要符合实施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那么该案件就会被确认为可执行案件。
在这个过程中,执行员自接到提交的执行申请书或者是转交的执行申请书开始,将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告,而被执行人也必须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所下达的执行通知上所明确规定的职责来进行执行,倘若发现有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规定之义务的现象发生时,必须要及时上报自身自申报至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所有的财产状况。
若被执行人拒绝上报真实的或故意虚报其财产状况时,人民法院才有权力对被执行人又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视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施以相应的罚款乃至拘留等惩罚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有效果
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通常情况下,法院将需要花费六个月的时间来处理执行案件。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程序。
在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一般来说,生效判决后的六个月内就可以完成执行工作,但是如果存在中止执行的情形,那么这部分期间应该予以扣除。
若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实施。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会采取多种手段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
三、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执行案件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之后,通常应于六个月之内开始实施实际操作。
具体而言,若从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未能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完成执行工作,那么作为申请人,您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更为高级别的执行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上一级人民法院将会对该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基于审查结果,可能会要求原先的人民法院在特定的期限内继续执行,或者直接决定由本院亲自执行,亦或是指令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以上是关于强制执行立案了,还需要联系法官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