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把房产给配偶
一、离婚后怎么把房产给配偶
离婚后将房产给配偶,可通过以下方式:
- 赠与:
- 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房产信息及双方权利义务。
-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 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
- 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提交过户申请表、赠与公证书、房产证等资料,完成房产过户。
- 买卖: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 买方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 双方到税务部门缴纳交易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 最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提交合同、完税证明等材料,完成过户。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相关合同合法有效,按规定完成手续办理,以保障双方权益。若涉及贷款未还清的房产,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可能需提前还清贷款或办理转贷手续。
二、追赃会执行已离婚房产吗
追赃是否会执行已离婚房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涉案赃款用于购买此房产,即便离婚时进行了分割,司法机关仍可能追赃执行。因为违法所得不应因离婚分割而逃避执行。比如一方用贪污受贿的款项购买房产,离婚时将房产分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对该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若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与涉案赃款无关联,离婚后通常不会因追赃执行此房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在追赃范围内。
另外,若离婚时双方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或无偿转让房产,企图逃避追赃,司法机关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该转让行为,进而执行该房产。
总之,追赃执行已离婚房产取决于房产性质、与赃款的关联性以及是否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等情况。
三、离婚后房产要注销吗现在
离婚后房产是否要注销,需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办理房产的过户更名,并不涉及注销问题。夫妻离婚时,若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房产归属一方,原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另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这一过程不是注销房产,而是改变房产的所有权登记信息。
而房产注销通常指房产本身灭失,比如房屋因自然灾害、拆除等原因不复存在,此时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注销登记。离婚这种情况本身不会导致房产需要注销,只要房屋还存在,产权清晰明确,就无需进行注销操作。
若涉及到房产分割后原共有产权登记信息的变更,双方应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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