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孩子在哺乳期离婚怎么判

2026-01-08 08:05:45 法律知识 0
  民法典规定孩子在哺乳期离婚怎么判?民法典规定,哺乳期孩子父母离婚,抚养权判决通常归母亲,因其能更好照顾孩子;若母亲不宜抚养,如患病或不尽责,可能归父亲。父母也可协商,法院尊重利于孩子成长的协议,核心是最有利于孩子。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民法典规定孩子在哺乳期离婚怎么判

   依据民法典,哺乳期孩子父母离婚时,抚养权判决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通常归母亲直接抚养。法律出于保障婴儿的健康成长,在孩子尚处哺乳期时,认为母亲能给予更好的照顾和抚养条件,所以原则上会将抚养权判归母亲。

   -特殊情况归父亲。如果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也会尊重双方意愿。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核心依据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来确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

   二、不办离婚手续怎么办,协议离婚可以吗

   若不想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可行的途径。协议离婚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

   首先,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应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次,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会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见。

   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一方不愿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一个人去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法律是否允许

   仅一人前往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上不允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这一规定是因为离婚是涉及夫妻双方身份关系解除以及诸多权益义务处置的重要法律行为。双方共同申请能确保离婚意愿的真实性、自愿性,避免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受胁迫的情况下被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有离婚意愿,但另一方不同意,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来审理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进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总之,一人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不符合程序要求,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行动,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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