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广泛,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1.被继承人的朋友:无论关系多亲密,朋友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比如被继承人与朋友约定互相照顾,但朋友不能基于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2.侄甥以外的旁系亲属:除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在符合条件下有代位继承权外,其他较远的旁系亲属,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并非法定继承人。
3.同居者: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与被继承人同居的人,即使长期共同生活,也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4.儿媳和女婿:一般情况下,儿媳和女婿并非法定继承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非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若未形成抚养关系,相互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明确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助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保障遗产继承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二、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不能继承,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一般不能继承,但存在特殊情况。
从法律角度讲,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基于特定身份和信任关系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当承租人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缺失,合同关系通常会自然终止。
不过,在房屋租赁中,如果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并非是对租赁合同的继承,而是法律赋予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的继续承租权。比如,夫妻一方作为承租人租赁房屋,在其去世后,另一方可以继续按照原合同租赁该房屋。
所以,总体来说,普通的租赁合同不能继承,但在房屋租赁等特定情形下,共同居住人或共同经营人可继续使用租赁物。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怎样确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通常按照均等原则分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会有不同处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规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有哪些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