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2026-01-08 18:01:28 法律知识 0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合伙倒卖车船票情节严重构成倒卖车船票罪。自然人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对单位和负责人分别处罚。判断情节看数量、获利等,量刑会考虑嫌疑人作用、悔罪等因素。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合伙倒卖车船票,情节严重的,构成倒卖车船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然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若为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判断情节是否严重,主要看倒卖车船票的数量、获利金额,以及是否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比如多次倒卖、倒卖数量大、因倒卖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在合伙犯罪中的作用、悔罪表现、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主犯可能会相对从重量刑,从犯则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是指个人或单位伙同他人,违反交通运输车票、船票管理法规,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的判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确定。对于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其中,“情节严重”主要指倒卖车船票数量较大、获利较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

   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以及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倒卖车船票的实际数量和票面金额,是衡量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犯罪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此外,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

   三、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要求: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若行为人无此目的,如因自身原因无法使用车船票而转让,不以本罪论处。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车船票的管理秩序。车船票作为交通运输部门运营凭证,国家有相关管理制度,倒卖行为破坏了这一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且情节严重。“倒卖”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或转手贩卖。“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主要指倒卖数额较大,多次倒卖,因倒卖造成恶劣影响,抗拒依法进行的检查,给国家和公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才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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