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反悔
一、当事人对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反悔
当事人对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但存在特殊情形,法律会支持反悔诉求。
若财产分割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体现双方真实意思,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不能反悔。
若当事人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另外,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当事人对登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非绝对不能反悔,需视具体情况及是否有证据支持而定。
二、男人在坐牢,女人要离婚,法律程序是什么呢
女方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因为男方在服刑,无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所以女方要离婚只能选择起诉。
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及事实与理由。
第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女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向男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由于男方在服刑,送达可能通过监狱转交。
第四,安排开庭审理。鉴于男方的服刑情况,法院可能会到男方服刑的监狱进行开庭,也可能采用视频开庭的方式。
第五,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符合离婚条件,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三、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如何解决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协商解决。尝试与前妻沟通,了解其不让见孩子的原因,表明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及探望的重要性,争取达成一致,签订关于探望权行使的协议,明确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等。
第二,寻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可找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如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的朋友等从中调解,缓和双方关系,促成探望权的实现。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介入调解。
第三,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若前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非孩子。法院可通过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前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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