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罪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若构成本罪,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特别严重后果”,会综合考量食品中毒人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食品污染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对于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需严格认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渎职行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和量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涉案金额和量刑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刑法,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情形不单纯考量涉案金额,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就构成本罪。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包括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造成轻度残疾或中度残疾等。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案金额虽不是唯一量刑依据,但对判断情节轻重有影响。一般涉案金额越高,可能量刑越重。同时,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准确量刑。
三、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食品监管渎职罪量刑标准分两档。
一档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如果在食品监管工作里,相关人员违规操作、超越职权行事,或者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众多消费者健康受损等严重后果,就会在此量刑区间内定罪处罚。
另一档是,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渎职行为引发极其恶劣的影响,比如导致大规模食物中毒且多人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恐慌等特别严重后果时,适用此档量刑。
另外,徇私舞弊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因徇私而渎职行为的更严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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