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离婚冷静期后还需要重新申请吗
一、超过离婚冷静期后还需要重新申请吗
超过离婚冷静期后是否需重新申请,要分情况。
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离婚,就需重新申请。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前往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在此期限内申请,此前的离婚登记流程即终止。
若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就无需重新申请。
二、离婚时男方把钱转给他父母是转移财产吗
离婚时男方把钱转给他父母,有可能构成转移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未与女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将钱转给其父母,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比如并非用于正常赡养父母、支付合理费用等,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私自转移、隐匿财产来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转账是基于合理合法的原因,例如是之前就存在的借款还款、支付父母应得的赡养费、为父母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等,且有相应的证据支持,那么就不构成转移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若女方发现男方有疑似转移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请求法院审查。若法院认定男方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老公要和老婆离婚老婆能阻止得了吗
老婆能否阻止老公提出的离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老公选择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此时,只要老婆不同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其办理离婚登记,老婆能有效阻止离婚。
若老公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老婆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比如双方只是因琐事发生争吵,平时感情基础较好,仍有和好可能等,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老婆可暂时阻止离婚。
但如果老公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即便老婆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老婆要阻止离婚,需积极与老公沟通,修复夫妻关系,在诉讼中也要做好应对,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以上是关于超过离婚冷静期后还需要重新申请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