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026-01-09 03:24:00 法律知识 0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多方面。明确合同主体,核实房东身份;确定房屋情况并拍照留存;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和调整条件;规定租赁期限、押金退还、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约定其他费用承担方。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以下方面:

   1.明确合同主体:核实房东身份,查看房产证、身份证,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有合法转租权。若为转租,需原房东书面同意。

   2.确定房屋情况:合同详细写明房屋地址、面积、用途、内部设施等。对房屋现状拍照留存,避免日后纠纷。

   3.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和方式,如按月、季或年支付,现金、转账等。同时约定租金调整条件和方式。

   4.租赁期限:确定租赁起始和结束日期,以及是否有续租选项和续租条件。

   5.押金退还:明确押金金额、退还条件和时间。通常在租赁期满,房屋无损坏且费用结清后退还。

   6.维修责任:规定房屋及设施维修责任,一般房东负责主体结构和大型设施维修,租客负责日常使用损坏维修。

   7.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如提前解约、拖欠租金等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8.其他费用:约定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承担方。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可以买卖。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买卖不破租赁”。

   不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存在例外情况,若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承租人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外,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所以,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能够进行买卖,但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廉租房后暂时不住的是否可以出租

   申请廉租房后暂时不住,不可以出租。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住房,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依据相关法规,廉租房只能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自住。若将廉租房出租,属于违规行为。一旦被相关部门发现,承租人会面临一系列后果。一是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责令其退回廉租房;若承租人拒不退回,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承租人可能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所以,为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申请到廉租房的家庭应严格遵守规定,自住使用,不得将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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