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判决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一审离婚判决,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十五天上诉期。若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上诉期满后判决即生效,此时便可申请强制执行。而二审离婚判决,因其为终审判决,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生效后即可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二、离婚时财产未分割再婚后怎么继承
离婚时财产未分割,再婚后的继承问题需分情况处理。
对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应先进行分割。通常是双方各占一半份额。若一方去世,其拥有的这部分财产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再婚后,对于该遗产的继承遵循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指再婚配偶。如果去世方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分配。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例如,离婚时房产未分割,再婚后一方去世,先将房产的一半分出给在世的前配偶,剩余一半作为遗产。若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按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再婚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这一半房产。
所以,离婚后未分割财产需先分割,再依据法定或遗嘱继承规则,由相应继承人继承去世一方的财产份额。
三、离婚后女儿归我可以不让男方看望吗
离婚后女儿归您,通常不可以不让男方看望。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这一权利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权定期看望女儿,与女儿进行交流和互动,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益处。
不过,如果男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比如男方有吸毒、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安全和心理造成伤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男方的探望权。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男方仍可恢复探望的权利。
所以,一般情况下您不能随意剥夺男方的探望权,应积极协助男方行使探望权,保障孩子与父亲之间的正常交往。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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