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夫妻都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夫妻都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时,不能在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诉讼离婚方面,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且居住满一定期限,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若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原告可在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协议离婚一般需回一方户籍所在地,而诉讼离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外地办理。
二、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按协议分割,有过错方不一定少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判决时会照顾无过错方权益,但并非一定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实践中,仅存在过错行为,若无证据证明其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或对方利益受损,法院可能不会判决过错方少分财产。只有当过错行为符合特定情形,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当天去民政局离婚可以直接离婚吗
去民政局当天不能直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离婚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去民政局离婚无法当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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