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怎么认定性质
一、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怎么认定性质
子女买房时父母的出资性质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子女已婚,父母出资一般按以下规则处理:一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若父母与子女及其配偶签订协议,明确出资是借款或赠与一方、赠与双方,应按协议认定性质。二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若子女未婚,父母出资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借款,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债务。
在实践中,认定出资性质的关键在于证据。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需提供借条等债权凭证;主张赠与的,若没有书面协议,可结合出资时间、款项支付方式、当事人间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为避免纠纷,建议当事人在出资时明确出资性质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请婚后购买房子只写一方是不是属于共同共有
婚后购买房子只写一方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房,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共同共有,而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外,若一方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购房行为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法院有可能认定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但这种情况需严格依据证据判定。
所以,婚后购房只写一方名字大多为夫妻共同共有,但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房产归属。
三、未婚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分手了怎样分
未婚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分手时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方出资:若由女方出资,房产通常归女方。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男方能证明出资,可主张债权,要求女方返还出资款。
-双方出资:虽然房产只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共有财产。若能明确各自出资比例,按比例分割;若无法明确,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生活居住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房产或相应购房款。
实际处理中,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和购房时双方的约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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