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离婚案件时,法官会问些什么问题
一、开庭离婚案件时,法官会问些什么问题
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通常会围绕以下方面提问:
1.婚姻基本情况:询问双方相识、恋爱及结婚经过,以了解婚姻基础。如相识方式是自由恋爱、他人介绍,恋爱时间长短等。
2.离婚原因:了解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事由,是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出轨,还是经济问题等。
3.子女抚养问题:涉及子女的年龄、生活现状,询问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意见,包括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承担及支付方式等。也会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是否利于子女成长。
4.财产分割: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询问财产的购置情况、登记状况,以及双方对财产分割的意愿和方案。
5.债务问题:查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债务的用途、金额,以及双方对债务承担的意见。
6.夫妻关系现状:如双方是否分居,分居时长等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庭审中,当事人应如实、清晰作答,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家暴离婚诉讼一般多久判决离婚呢
家暴离婚诉讼的判决时间取决于适用的程序。
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此类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若家暴情形清晰,证据确凿,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争议较小,可能会适用简易程序,较快作出离婚判决。
若适用普通程序,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一般用于案件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情况。在家暴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权争夺激烈等问题,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此外,案件若进入二审,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我想离婚我老公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若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
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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