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2026-01-09 22:45:24 法律知识 0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有法律效力吗?遗嘱未公证一般仍具法律效力。法律规定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代书等,每种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效。只要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合法,未公证的遗嘱也受法律保护。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未经过公证,一般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均为有效。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受法律保护。

   二、公证的遗嘱和最后的遗嘱哪个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并存时,最后的遗嘱有效。

   在《民法典》施行前,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但《民法典》取消了该规定,确立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原则。这意味着遗嘱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变更或撤回遗嘱,无论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均以最后所立遗嘱反映其最新意愿。

   例如,甲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A,后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子女B。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及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那么应以这份自书遗嘱为准,房产由子女B继承。

   所以,当公证遗嘱和最后的遗嘱内容冲突时,最后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只写年月没写日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只写年月没写日,其法律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注明年、月、日。因为日期对于判断遗嘱订立时间、确定遗嘱先后顺序以及在存在多份遗嘱时明确效力优先性至关重要。若只写年月没写日,可能无法准确判断遗嘱时间,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法律虽也强调要注明年、月、日,但核心是要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有其他证据能充分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形成时间,比如有见证人证言、相关视听资料佐证等,即便没写日,法院也可能基于具体情况认定遗嘱有效。

   所以,遗嘱只写年月没写日,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需结合遗嘱类型和具体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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