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
一、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观方面: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虽不积极追求,但对他人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想法,其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的。疏忽大意是应当预见却因疏忽未预见;过于自信是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客观方面:故意杀人罪的行为通常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攻击性,行为人往往会采取积极的手段来实施犯罪,如使用凶器伤害、下毒等。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一般并非出于积极追求死亡结果,可能是在正常行为过程中因行为人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导致他人死亡,如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
-刑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两者在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表现和刑罚适用上都有明显不同。
二、故意杀人罪中的“情节较轻”该如何理解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从犯罪动机来看,基于义愤、大义灭亲、不堪虐待等原因杀人,通常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例如,长期遭受家庭成员严重虐待,在极度痛苦下将施虐者杀害,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从犯罪手段方面考量,未采用特别残忍手段,如使用较为平和、直接的方式致人死亡,而非折磨、毁容等恶劣手段。
从犯罪对象而言,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如长期欺压、侮辱犯罪人,引发犯罪人的激愤杀人,可视为情节较轻。
犯罪后的表现也很关键。犯罪人在杀人后积极抢救被害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反映其有悔罪表现,也可能认定为情节较轻。
此外,从犯罪的社会影响来讲,若案件未引起较大社会恐慌,对社会秩序冲击较小,也会作为情节较轻的参考因素。
一般来说,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认定是一个综合判断过程,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准确评判。
三、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如何判刑
刑法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判刑有明确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具体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手段、后果、未成年人的年龄、成长经历、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通常不会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可能会在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从较轻的几年到接近上限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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