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一、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时,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双方需认真思考离婚决定是否理智,给彼此一个缓冲和冷静思考的时间。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冷静期且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共同申请,才能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该制度。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制度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也引导当事人谨慎对待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期间可以让对方搬出去吗
诉讼离婚期间是否可以让对方搬出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那么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对方搬离。因为个人财产所有者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方在未获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继续居住。
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诉讼离婚期间,双方均有居住使用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一方不能随意要求另一方搬出去。但如果一方存在暴力威胁等危害另一方人身安全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要求对方搬离,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正常生活。
此外,若双方在分居协议等书面文件中约定了一方在特定期间搬离,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
三、现在申请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申请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证件和手续如下:
协议离婚:
证件方面,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各自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手续上,双方要先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进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诉讼离婚:
证件主要有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材料。
手续上,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若调解无效则进入审理程序,经审理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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