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仍不同意,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以下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可能不判离。不过第二次起诉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离婚的概率通常比第一次高。
若法院此次仍不判离,可在规定时间后再次起诉。同时,在等待期间,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此外,也可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看能否与对方就离婚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二、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能判吗
二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接传票,法院依然可能判决离婚。
当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一是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二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即便对方不接传票、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是否判决离婚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二次起诉离婚,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准予离婚。
三、法院判离婚的,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法院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收费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1.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一定费用。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财产总额为50万元,20万元以内不额外收费,超过的30万元部分需按照0.5%交纳费用,即30万×0.5%=1500元,加上基本案件受理费,就是该案件的总受理费。
2.申请费: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财产等,需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其他费用:可能还存在鉴定费、公告费等其他实际支出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承担。
具体收费以受理法院的规定为准,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在收费细节上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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