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再分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再分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第一,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第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起诉,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分割。
第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全面分割,如遗漏部分财产未处理,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未分割的财产。
需注意,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证明符合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定情形。
二、离婚后房子归女方,复婚后房子归谁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复婚后房子一般仍归女方。
离婚时房子归女方,意味着该房产已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复婚是一种重新结婚的行为,并不会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复婚不影响之前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效力,该房产依然属于女方在复婚时的婚前个人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双方在复婚后,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依据协议,房产性质会发生改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名字,这种行为通常也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通常情况下复婚后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但如果有后续约定或变更登记等情形,房产归属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权利有什么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第一,见面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与子女见面,这既可以是定期的会面,如每周或每月一次,也可以是不定期的见面。这种见面可以是在固定场所,如直接抚养方的家中,也可以在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合适地点。
第二,交往权。除了单纯的见面,不直接抚养方有权与子女进行情感交流、沟通互动。比如一起参加娱乐活动、外出游玩等,通过这些方式增进与子女的感情。
第三,知情权。不直接抚养方有权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的情况。直接抚养方应及时、如实告知相关信息,保障其对子女成长状况的知悉权。
若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当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探视权。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再分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