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哪个法律效力大
一、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哪个法律效力大
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相比,最后一份遗嘱法律效力大。
在民法典施行前,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即存在多份遗嘱时,若有公证遗嘱,无论其是否为最后订立,都以公证遗嘱为准来分配遗产。
但民法典施行后,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根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的原则,给予遗嘱人更大的自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
例如,遗嘱人先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之后又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且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那么应当以最后订立的自书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所以,在判断遗嘱效力时,关键在于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而不再以是否经过公证作为判断效力高低的依据。
二、父母写下的遗嘱未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父母写下的遗嘱未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非是否经过公证。
实质要件方面,父母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清晰表达自身意愿;遗嘱内容是父母真实意思表示,未受欺诈、胁迫;遗嘱处分的是父母个人合法财产;还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形式要件上,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使遗嘱未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三、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哪个效力更大
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本身不存在谁的效力更大的问题。若多个遗嘱内容无冲突,都具有法律效力;若内容冲突,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而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相关明确标识。
当遗嘱人先后订立了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且内容冲突时,若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效力优先。无论哪种遗嘱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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