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代持股份协议如何夺回公司
一、没有签代持股份协议如何夺回公司
未签代持股份协议时夺回公司,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收集证据证明代持关系:虽无书面协议,仍可收集其他证据,如双方沟通记录,能体现代持股份的意思表示;资金往来凭证,证明实际出资情况;证人证言,若有知晓代持事宜的第三方,可请其作证。
-协商解决:与名义股东协商,以收集的证据为基础,要求其配合将股份变更至自己名下。阐明自身作为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争取和平解决。
-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资格。法院会综合考量实际出资、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进行判断。若能证明代持关系存在,法院可判决支持股东资格确认,之后凭借判决书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夺回公司控制权。
需注意,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法人法人无股份承担债务责任吗
公司法人无股份是否承担债务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通常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若其无股份,一般不用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担责。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人并非股东时,不基于股东身份担责。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法人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法人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也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法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公司法人无股份,正常情况不承担公司债务责任,但在法定特殊情形下需担责。
三、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同点是什么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存在多方面不同:
1.股东人数限制: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股东数量无上限。
2.设立方式:有限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可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3.股权表现形式: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用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以股票形式体现。
4.股权转让自由度: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公司的股份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自由转让。
5.财务信息公开程度:有限公司财务无需向社会公开;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状况需定期向社会披露。
6.组织机构设置: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较灵活,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股份公司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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