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共有范围有哪些

2026-01-11 13:00:58 法律知识 0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共有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共有范围包括工资等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特定情况除外)及其他应共有的财产。婚姻存续期所得这些财产归夫妻共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明确范围意义重大。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共有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共有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各项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上述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处理婚姻财产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二、房屋赠与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赠与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赠与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人明确表示房屋只赠与夫妻一方,那么该房屋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在子女婚后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并且有书面赠与协议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证据,该房屋就仅为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

   若赠与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按照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一般性规定。

   若赠与发生在结婚前,该房屋通常属于受赠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婚后共同使用该房屋,其财产性质也不会因此改变。

   判断房屋赠与后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时间以及赠与人是否有明确的赠与对象意思表示。

   三、同居期间,哪些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财产。一般有以下几类:

   1.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车辆等,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比如两人一起付首付、共同还房贷购买的房屋。

   2.共同经营所得。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共同开办店铺、企业,经营所得的利润等。

   3.双方共同积累的资金。同居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存入共同账户,或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后剩余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4.知识产权收益。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创作作品、发明等,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需注意,要证明是共同财产,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出资证明、经营记录等。另外,个人财产不因同居而自然转化为共同财产,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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