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还没过户是可以撤销的吗

2026-01-12 04:01:19 法律知识 0
  赠与房产还没过户是可以撤销的吗?赠与房产未过户一般可撤销,依据《民法典》,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随意撤销。若赠与人不交付,受赠人可依法要求,经济恶化则可不再履行,需综合判断。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赠与房产还没过户是可以撤销的吗

   赠与房产还没过户,一般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通常以过户登记为标志,未过户意味着产权仍在赠与人名下,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不过,存在例外情况。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这类赠与合同强调其严肃性和公信力,旨在维护受赠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若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可依法要求其交付。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即便未过户,也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所以,赠与房产未过户能否撤销,要综合合同具体情况判断。赠与人随意撤销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受赠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二、房屋赠与子女再卖出需交20%所得税怎样计算

   房屋赠与子女再卖出时,20%个人所得税通常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受赠时的相关费用包括受赠人缴纳的契税等。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计算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得出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子女将受赠房屋以100万卖出,受赠及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和合理费用共1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90万,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0×20%=18万。

   三、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履行后能不能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履行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

   一般而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暴力伤害,严重侵犯其人身安全,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若赠与人生活困难需要受赠人扶养,而受赠人拒绝履行,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合同约定受赠人要使用赠与财产用于特定公益项目,受赠人未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可撤销。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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