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是否视同赠与
一、放弃继承是否视同赠与
放弃继承并不视同赠与。二者在法律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上均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法律概念不同。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明示方式作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这是对自身继承权利的一种处分。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
其次,构成要件有别。放弃继承需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表达放弃的意思。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其应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规则处理。赠与则需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且通常需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放弃继承后,放弃者不参与遗产分配,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而赠与一旦成立,财产所有权即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
综上,放弃继承和赠与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不能将放弃继承等同于赠与。
二、放弃继承需要如何公证
放弃继承公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有权继承的遗产证明;声明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2.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3. 填写表格:在公证处领取并填写公证申请表,表格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公证事项等。
4. 公证谈话:公证员会与申请人进行谈话,询问申请人放弃继承的原因、是否自愿等情况,并制作谈话笔录。
5. 审核材料: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及谈话笔录进行审查,确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申请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愿。
6. 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将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应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决定。
三、放弃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当事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有权继承的遗产证明;声明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
2. 提出申请:当事人应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若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办理。
3. 填写表格:在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表格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公证事项等。
4. 公证审查:公证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还可能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5. 签署声明:在公证员面前,当事人需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保证声明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6. 领取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将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当事人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后,即可领取公证书。
以上是关于放弃继承是否视同赠与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