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能继承老家宅基地吗
一、独生女能继承老家宅基地吗
独生女能否继承老家宅基地,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独生女的户口仍在本村集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她可以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在继承房屋的同时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只要房屋未坍塌,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可延续。并且还能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维护。
若独生女户口已迁出本村集体,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续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不过在房屋自然坍塌或拆除后,不能再自行翻建,宅基地会由村集体收回。
总之,独生女虽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但能通过继承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这与户口是否在本村集体有关。
二、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这里的婚姻关系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婚姻。
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没有婚姻关系的父母所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教育关系。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是生育子女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是与养子女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单位的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单位的公租房通常不可以继承。
公租房的产权一般归单位或政府所有,承租人仅有租赁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而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公租房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符合条件,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在同一户口下的家庭成员,可向单位申请继续承租该公租房。单位会根据自身规定和具体情况,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比如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居住条件、有无其他住房等因素。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者可办理续租手续,继续居住使用该公租房,但这并非是继承公租房,而是获得新的租赁权。
总之,单位公租房不能像普通财产那样被继承,不过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有机会申请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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