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给前夫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权给前夫怎么办
若离婚抚养权已给前夫,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认为前夫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想变更抚养权,可先与前夫协商。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抚养权变更及相关抚养安排等内容。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有正当理由,如前夫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前夫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孩子满八周岁,愿随自己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等。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孩子意愿表达等,以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若不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情况,自己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若前夫阻碍探望,可先沟通,要求保障探望权;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探望权,并明确探望时间、方式等。
无论抚养权归属,父母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都应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二、离婚抚养权结局如何判断
判断离婚抚养权结局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时,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尊重其意愿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法院会从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出发,做出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权判决。
三、离婚抚养权纠结怎么解决
离婚时抚养权产生纠结,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方式解决。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等事项,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式省时省力,能避免对孩子造成过大的心理伤害。
若协商不成,则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无论最终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都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同时也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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