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农村房子儿女怎么继承
一、父母的农村房子儿女怎么继承
父母农村房子儿女继承方式如下:
1. 确定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父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应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分配房产。比如遗嘱指定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就依此执行。
2. 法定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 办理继承手续:首先进行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值进行评估。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之后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最后,继承人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经审核无误后,便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儿女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而非宅基地本身。不过,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儿女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继承给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给子女,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夫妻双方都在世,想将财产给子女,可通过赠与方式。双方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若涉及房产等需登记的财产,要办理相应过户登记手续。
若夫妻一方去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将属于在世一方的一半分割出来,剩余一半作为去世方的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子女按遗嘱继承相应份额;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遗产。子女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参与分配去世方的遗产份额。
若夫妻双方都去世且都未留遗嘱,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定继承由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等特殊情况下,有权参与财产分配。在继承过程中,涉及房产、车辆等财产,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三、父母的农村土地子女有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本身,但在一些情况下可继承相关权益。
若为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在承包期内,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而非继承。若该户所有成员均去世,土地会由集体收回。
对于林地,在承包期内,子女可以继承承包经营权。因为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为保护承包人利益,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
另外,“四荒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宅基地是集体无偿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建房的,村民仅有使用权。宅基地上若有房屋,子女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即“地随房走”原则;若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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