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一、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的房子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具有人身属性,它是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定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居住的需求,该权利依附于居住权人本身。当居住权人死亡时,其基于自身的人身属性所享有的居住权便随之消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即便房屋存在居住权,继承人也不能继承居住权。不过,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如继承、转让等,但这与居住权能否继承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二、居民户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居民户能否继承宅基地需分情况来看。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居民户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因“地随房走”原则,能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如果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例如已有一处宅基地,按照规定不能再获得新的宅基地,不过对继承的房屋仍有所有权,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房屋自然坍塌,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
若是居民户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可以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能暂时使用宅基地。不过和上述情况一样,房屋只能维持现状,不能进行大规模修缮或重建,待房屋无法居住后,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居民户不能继承宅基地,但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依据不同情形使用宅基地。
三、继承宅基地超平方怎么办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若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超平方,处理方式如下:
1. 按现有状况使用: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虽宅基地超面积,但可按现状使用,直至房屋自然损毁。在此期间,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待房屋无法居住,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2. 遵循地方规定:各地对宅基地超面积有不同规定和处理办法。有些地方会对超面积部分收取一定费用,有些地方在不动产登记时,会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注明超占面积,待今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处理。
3. 转让或退还:可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将房屋转让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避免资源浪费。若自愿退还超占部分宅基地,集体可能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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