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土地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山林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山林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相关权益可继承。
其一,林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林地承包期较长,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因为林地的投资回报周期长,允许继承有助于保障承包人及继承人权益,也利于林地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比如承包户老李去世后,其子女可在剩余承包期内继续经营他承包的山林。
其二,宅基地上的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其三,耕地等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若家庭成员部分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整户消亡,村集体会收回耕地。而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农村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方式。
法定继承中,若父母未留遗嘱,按法律规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即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房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按遗嘱内容执行。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若父母与扶养人签订协议,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按协议处理房产。
需注意,农村房产建立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继承人继承房产后,可基于房产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可继承房产并使用至自然毁损,但一般不能翻建、改建。继承房产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保障权益。
三、农村房屋继承权如何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确定继承人范围。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明确继承流程。
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若存在遗嘱,还需提供遗嘱原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注意特殊情况。农村房屋一般建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基于房屋产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随意翻建、改建。若继承人是城镇户籍,也可继承房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不得翻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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