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2026-01-13 21:03:32 法律知识 0
  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四点区别:性质和效力上,前者是基于代位继承权继承,后者是二次继承;发生时间和条件上,前者要求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后者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主体和适用范围也不同。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以下区别:

   1. 性质和效力不同: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是分割被转继承人应继份额的权利。

   2. 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

   3. 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4. 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我父母去世房产谁继承

   父母去世后房产的继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父母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某人继承,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该房产。

   若父母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由父母的子女、在世的父母(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共同继承该房产。

   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唯一继承人咋办里继承

   唯一继承人办理继承,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遗产范围:明确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可通过查看被继承人的房产证、银行存单、车辆行驶证等资料确定。

   2. 开具相关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以证实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

   3. 办理公证(可选):继承人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继承人身份及继承权的合法性。

   4. 办理财产过户或转移:

   房产: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存款:凭继承公证书、本人身份证等前往银行办理存款提取或过户。

   车辆:持相关证明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

   若存在纠纷或无法办理公证,继承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决确定继承权和遗产分配,再凭法院判决书办理相关财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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