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人顺序
一、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人顺序
《民法典》对继承人顺序的规定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没有遗嘱公证怎么继承房产
没有遗嘱公证,可按以下方式继承房产:
1. 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协商继承: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达成房产分配协议。之后,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 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对房产继承作出判决或调解。当事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需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确保继承程序合法合规。
三、农村拆迁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拆迁时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能被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便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
实践中存在几种情况。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若继承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比如已有宅基地且面积达到规定标准,仍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若继承人是城镇户籍,同样能继承房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可进行不动产登记,不过房屋同样不得翻建等,在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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